| 索引号 | 01441864/2025-30768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31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2025-12-31 16:26
- 浏览次数:
泰医保发〔2025〕73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买竞彩篮球彩票app: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9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商保创新药目录”)在我市的落地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
新版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执行,各市(区)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
二、规范医保药品支付管理
(一)国家药品目录限生育保险使用的药品不区分甲乙类,不设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药费用统筹的人员参照此目录执行。
(二)国家药品目录中由国谈药转为常规目录管理的现行“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继续执行原医保支付政策。
(三)国家药品目录中新增药品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双通道”单独支付国谈药品不设起付线,直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60%(见附件2);“双通道”非单独支付国谈药及其他药品执行全市统一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见附件3)。新增药品离休干部和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报销比例为100%。
(四)国家药品目录中药品在通用名一致的前提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审核后零星报销。
三、持续推进国谈药品落地使用
各市(区)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在新版目录公布后1个月内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各地确定2026年度基金支出预算时,应充分考虑目录调整因素,同时将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的有关要求纳入协议管理。支持医疗机构对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按规定申报特例单议。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应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加强对“双通道”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切实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四、进一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有效衔接
各市(区)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推动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支持商保机构根据商保创新药目录设计新产品、更新赔付范围、调整赔付方式,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各市(区)要主动对接、积极指导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同步更新维护药品目录数据库信息。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逐个细致做好药品目录的对照工作,确保新版目录按时执行,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附件:1.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买竞彩篮球彩票app: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pdf
? ? ? ? ??2.新增“双通道”单独支付国谈药名录.pdf
? ? ? ? ?3.新增“双通道”非单独支付国谈药及其他药品名录.pdf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