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330/2026-23241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6-01-20 |
| 文号 | 泰政办规〔2026〕2号 | 时效 |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6-01-2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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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快推动泰州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动泰州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买竞彩篮球彩票app:交通强国、内河航运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买竞彩篮球彩票app:印发〈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4〕10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买竞彩篮球彩票app:印发〈枢纽泰州建设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泰办发〔2025〕11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泰州水运优势,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动我市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发展目标
(一)打造江海河中转航运枢纽。充分依托泰州港大宗物资江海转运枢纽优势,鼓励航运、物流、船货代等企业发展壮大,吸引国内外知名航运企业集聚,提升航运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打造服务煤炭、矿石等战略货种的江海河中转航运枢纽。到2030年,泰州市水路货运量突破3.5亿吨,处于全省前列。营运船舶运力结构明显改善,力争1000吨级以上船舶占比超过30%,船舶运力达900万载重吨。培育形成80家海洋货运企业,航运业营业收入达40亿元,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明显提升。
(二)提升现代航运服务能级。加快航运要素集聚,做大做强船货代、船舶管理等基础航运服务。聚焦航运产业链上下游,船舶修造、船员培训、船舶供应等保障航运企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船舶交易、船舶评估、金融保险、法律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初具规模,形成具备泰州特色的航运服务品牌。到2030年,建成“一站式”航运政务服务专区,船舶交易、评估、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企业数量和航运服务业从业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船舶“交易+营运”一次联办比例占总业务量50%以上。
(三)建设绿色智慧航运基地。深化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推广应用高效智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探索纯电池动力技术应用于运输船舶,构建绿色智慧的航运物流体系。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研发建造和精益造船水平明显提升,造船业与航运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造船基地。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智慧港口项目,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覆盖率达到100%,新能源船舶运力超过1万载重吨。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航运市场主体
1.支持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泰州航运资源整合,打造区域性航运企业标杆,鼓励“大进大出”型生产和贸易企业拓展航运业务,清理腾退“空壳”航运企业。鼓励航运企业发展国际海运,有序培植内外贸集装箱航线,提升泰州航运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鼓励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支持航运企业购置大船、新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由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支持打造专业化船队。支持航运企业投资建造或购买大型散货船、大型油船、LNG船、LPG船等专业化船舶,打造自有海运战略船队。支持航运企业根据货物种类、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配置不同类型、不同吨位的船舶,完善内外贸运输船队。支持航运企业拓展集装箱运输服务,打造适合泰州江海河联运的标准化集装箱船,建设标准化内河集装箱运输船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
3.完善航运服务产业链。支持泰州航运企业承接油品、矿石、煤炭、粮食等江海河联运物流服务,加强与沿江、沿海、内河港口的合作,进一步优化大宗散货转运枢纽的物流配送体系。推动航运企业、船货代企业、生产制造企业等成立联盟,打造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水运产业链条。促进航运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服务企业,鼓励发展全程物流服务,做长做实航运服务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二)优化航运关联服务
4.完善船舶全周期服务链条。大力发展船舶制造、维修、拆解等全生命周期产业链条,推动沿江造船企业差异化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各异的国家级造船基地。攻关高技术船舶设计、动力系统、导航通信系统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打造具有自主化、品牌化的船舶制造全产业链。新增一批内河船舶维修点,强化船舶维修能力,形成船舶检测、维修方案制定、施工服务、质量验收等全流程船舶维修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布局一批绿色修造拆船基地,提高拆船能力。引入第三方专业船检企业,提升船舶检验专业化水平,提高船舶检验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
5.强化航运交易服务。支持现有船舶交易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为交易双方提供第三方监管、资金托管等保障服务,构建完善的船舶交易服务体系。支持国内外知名船舶交易机构在泰开展业务,鼓励入驻航运政务服务专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
6.提升多式联运水平。推动传统货代、船代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升级,拓展多式联运服务。加大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探索力度,推进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大型航运企业、代理企业的紧密合作,引导航运企业在泰州建设集装箱提还箱点,加大本地空箱保障力度。鼓励推广CCA(全程提单)、陆改水、ICT(内陆集装箱码头)、ICD(内陆集装箱堆场)等模式,推动国际海运服务向泰州延伸,实现集装箱“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打造高效便捷的多式联运物流通道,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泰州海关)
(三)完善航运金融服务
7.推动航运金融业务发展。完善航运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优化应用航运金融数智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航运业特点的贷款、担保、融资等金融产品,对航运企业扩大信贷规模,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政银企保”一站式融资对接机制,用好各级政策性贷款,对符合“交运贷”“交运租”等条件的航运企业做到应贷尽贷。鼓励专业化基金管理团队在泰州探索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拓宽航运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8.推动航运保险业务发展。吸引国内外知名保险机构在泰州设立航运保险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船东互保机构在泰州发展,大力发展船舶保险、海上货运保险、保赔保险等保险业务。积极探索新型航运保险业务,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丰富航运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9.优化航运金融发展环境。鼓励金融机构保障并扩大航运业现有信贷规模,推动银行、保险、融资租赁机构与交通运输、国家海事等部门加强联动,充分利用泰州航运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水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结果等,探索开发金融产品,为航运企业发展提供更优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四)推动航运绿色智能发展
10.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淘汰。有序淘汰高耗能、高排放、安全水平低的老旧船舶、低标准砂石运输船等,对新增船舶依法严格审查,确保技术、安全、环保等方面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强化老旧运输船舶监管,加强老旧船舶现场检验,对达到报废船龄的船舶强制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
11.推动航运物流数智转型。推进北斗导航、人工智能、5G等在航运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航运企业采用电子单证、在线订舱、货物追踪等数字化手段进行业务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支持网络水路货运平台企业积极打造省级试点,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运力资源,构建开放共享的网络货运平台,打造集货主、运力、金融、保险等在内的物流生态圈。在沿江港口、水上服务区选择典型场景进行针对船舶的无人机配送示范应用,在水上服务区设置无人机起降点,为过往船舶提供紧急物资投送、信息传递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
12.推动船舶绿色高效智能发展。提升专业化船舶设计建造和检验水平,加强节能环保、高新技术船舶研发应用,提升运输船舶的整体环保质量和能效等级,拓展超大型高新技术船舶的生产建造能力。稳妥推动2000吨级以上的运输船舶实施应用LNG能源改造,鼓励建造、改造纯电动运输船舶。加快船舶航行、靠离泊、货物装卸、智能机舱、快速充换电等智能系统设备研发,提升船舶运营管理水平,降低污染排放和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
(五)优化航运营商环境
13.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专区。通过线上线下联办,整合交通运输、国家海事等部门航运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规范统一的航运政务服务标准,打造“一站式”航运政务服务专区。配套设置金融保险、船舶交易、海事法庭等服务板块,实现多业务整合集中办理。推动船东协会、货代协会、船员服务外派机构等功能性机构集聚,提供航运信息咨询、海事科研、组织会展、教育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泰州海事局)
14.加大航运人才支持力度。加强航运紧缺人才引进,推动航运人才纳入《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加强船员培训能力建设,鼓励在泰高校设置航运、外贸、物流、外语等相关专业,与周边地区航海院校搭建合作平台,建立海船船员培训和定向招引机制。探索建立船员职业信用管理模式,规范船员市场管理。(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
15.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深化航运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强化船舶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国家海事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既有船闸、锚地等节点服务能力,选取长江泰州段合适水域设立危险品船舶锚地或停泊区,强化垃圾回收、污水收集、船员接驳等便民设施功能应用。联合周边地区海事管理机构,探索建立危险品锚地一体化管理机制,协调锚地资源。完善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水上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深化跨水域应急联动合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现代航运服务业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协同高效的组织实施体系。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全市政策措施、重大任务、重点项目统筹力度,同步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与资金支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服务保障,结合实际细化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本意见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