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15/2024-0000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18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城管局
- 发布日期:2024-11-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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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买竞彩篮球彩票app:城市治理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住建部《买竞彩篮球彩票app: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办督〔2021〕54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苏建办〔2022〕218号)、《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泰政发〔2022〕7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全力打造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市城管局起草了《泰州市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该文件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泰州市区自2008年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开始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及时有效发现、处置、评价城市管理存在的各类问题,实现了对城市管理要素的全范围、高精度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初步建立。
随着时代的发展,泰州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经历了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再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迭代升级。2023年,《泰州市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泰政发〔2008〕122号)因制定时间较长,部分内容滞后,在全省规范性文件清理中被废止。导致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缺乏高位、系统的管理规范和运行依据,亟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新办法,对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予以规范,为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转型,赋能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业务流程等作出规定。
(一)明确工作机制。发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高位协调作用,加强对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筹实施,并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强化信息共享。统一建设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与城市管理、城市运行有关的单位共享相关数据信息,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高效运行夯实数据基础。
(三)健全工作制度。要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城市管理问题采集、立案、派遣、处置、结案闭环管理的具体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相关数字化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四)完善业务流程。就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从发现、采集到交办、处置,再到结案、评价等全链条业务流程作出明确。
三、出台意义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建设和高效运行,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对构建形成市区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工作格局,系统提升城市风险防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