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3-04-0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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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泰州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 州 市 财 政 局 泰 州 市 商 务 局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泰州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买竞彩篮球彩票app:推进新时代江苏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2号),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推进新时代泰州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 实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奖补。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2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在园内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企业发展规模及需要,3 年内免费提供 100 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在我市注册设立地区总部的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球前 50 强的给予 20 万元奖补,大中华区前 100 强的给予5万元奖补。
2.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招才引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引进、人才流动、人才服务等项目,按规定享受补贴。帮助我市全职引进 A、B 类人才的,给予 10 万元的奖补;帮助全职引进 C 类人才的,给予 6万元的奖补;帮助全职引进 D 类人才的,给予 4 万元的奖补。对柔性引进年薪 30 万元以上人才的中介组织,参照全职引进人才的 50% 进行奖补。上述A、B、C、D类人才须符合《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认定的条件。对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引进海外人才的,按规定发放佣金补贴。
3.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就业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开展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具有培训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4.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及时动态调整。鼓励通过购买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乡村振兴以及其他公益性服务事项。健全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机制,推行竞争择优,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加强合规审查和监督检查评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用于数字化转型的研发投入,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6.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拓宽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多层次融资市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融资渠道。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鼓励银行加大信贷资金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提高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富民创业贷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企业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二、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7.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转型为手段,推动产业在管理、技术、服务、产品上不断创新, 发挥数字技术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在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领域,发展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实力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扩大线上服务覆盖面。深化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运用数字技术,搭建区域间、企业间共享用工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劳动力余缺调剂服务以及兼职服务、灵活就业等服务业态,优化人力资源要素配置。
8.突出产学研开发数字化产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深化产学研合作,大力研发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数字化产品。创新应用新兴信息技术,抢占细分市场先机,在人才数据挖掘、灵活用工市场、“新蓝领”市场、人力资本金融、薪酬及绩效管理等领域充分挖掘发展商机。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遴选培育,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创新企业集聚。鼓励发展基于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管理深度融合的人力资源服务智能技术,利用规模优势、数据优势、场景优势,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数字新产品。
9.推动经营管理数字化转型。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速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运营智能化。鼓励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开放数字化资源。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和服务能力。支持中小企业从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的业务环节入手,加快推进数字化办公、业务在线管理等应用,逐步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升级拓展。
三、以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10.高质量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全面对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标准,积极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突出以改革创新、政策扶持引领发展,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配套设施,融合金融、商务、人才、法律等服务于一体,引导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等要素集聚,多举措多方式实施市场化运营,充分激发产业园活力,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的作用,形成人力资源服务全产业链,打造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人力资源服务高地和一流人力资源服务生态环境。
11.构建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体系。着力打造以人力资源服务业为主轴的现代生产性、智能性服务集聚平台,延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条。紧扣“一个产业体系四个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各类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统筹规划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布局。支持兴化市、姜堰区创建市级产业园,推动靖江市、泰兴市、海陵区建设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产业园,力争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区)全覆盖。
12.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在加速产业集聚、优化服务效能的基础上,强化对入驻园区机构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引导机构加大数字化技术运用和产品研发力度,全力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集群。拓展产业园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园区创建公共实训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和产业发展平台功能。鼓励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搭建交流对接、合作发展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园运营管理,探索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定期评估总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状况,加强成果运用和督促指导。
13.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的综合性服务功能,打通专业人才开发、引进、流动、配置全链条。统筹推进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高标准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和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四、强化产业融合,推动协同发展
14.助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着力点,构建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培养和输送人才。强化“一个产业体系四个特色产业集群”人力资源支持,搭建重点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深度融入产业链。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组团式”“一条龙”“点对点”用工保障服务。围绕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工程,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稳岗扩岗、以训稳岗等各类助企活动。
15.推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东西部协作,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中西部地区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加强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区域跨行业融通,促进人才、资本、信息等产业要素高效整合,积极引进一批高端知名人力资源服务、猎头机构和上市公司。推动形成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国有、民营、外资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格局。
五、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人才流动配置
16.加强市场化就业服务。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行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与经营性就业服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就业人数并提高所占比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开设就业旗舰店,打造“就在泰州 业成幸福”活动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针对多样化就业需求开展联合招聘,促进市场供需精准对接、高效匹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泰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百名海外博士泰州行”等品牌创业活动,联手打造“创响江苏”“创富泰州”创业文化品牌。
17.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等专项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优质就业服务。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鼓励和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等服务,加强与市外劳务基地协作,积极参与劳务品牌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优化提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优质就业服务进社区、进商圈、进银行网点,兜底帮扶困难群体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者等各类需求信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18.推进人才优化配置。坚持把服务人才开发与流动配置作为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提高人才要素配置质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猎头、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猎头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在引才聚才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招才引智激励机制,通过“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省双创计划、“333工程”、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海外留学人员回流计划、名校优生引才专项行动等人才工程,大力引进集聚高端人才,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19.支持开展职业培训。依法设立且具有培训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职业培训的重要力量,鼓励其向劳动者提供终身职业培训服务,可按规定将其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联合体,推进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联动对接,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开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牵头开发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和培训标准,开发培训教材和题库。
六、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切实推进规范发展
20.推进行业品牌价值提升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论坛、展示推介、交易洽谈、技能大赛、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等各类活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评价标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评选推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和实施推广。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组织骨干人才参加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拓展行业人才队伍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双通道”。
21.高标准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规,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进全市公共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和服务规程“三统一”,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捷化。促进全省各类经营性机构规范发展,推动形成有规范标准的市场化服务模式。健全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区域间人力资源要素自由、有序、高效流动。健全人力资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人力资源数据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
22.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和扰乱市场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秩序。加强对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加强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为重点,着力解决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中的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数字化政务管理服务,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做好应用级容灾和数据备份工作,防止信息丢失、泄露和滥用。
23.强化统计监测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优化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等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依托江苏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和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控系统。适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加大宣传力度, 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企业,扩大行业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各市(区)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要结合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市(区)要投入专项资金,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给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各市(区)人社、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研究解决发展遇到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